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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声 明 | |
| 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-1-7 9:03:12 点击量:620 | |
为规范陕西省泾河工程局(以下简称“本单位”)下设各项目部印章管理,明确使用权限,防范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,现就项目部印章使用事宜,郑重声明如下:
1.本单位下设各项目部印章,其使用权限仅限于对应项目施工阶段,仅用于与项目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、设计单位等相关方的技术性文件出具及资料往来事宜,不做其他用途。
2.本单位各项目部印章均无订立任何经济合同的权限,亦无权出具涉及经济给付义务的协议、承诺、确认书、结算书等各类法律文书。
3.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使用本单位下属项目部印章订立的经济合同、出具涉及经济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及其他各类协议的,均构成无权代理行为,该行为对本单位均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,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、经济损失及相关风险,均由擅自使用印章的行为人独立承担,与本单位无关。
4.对违法违规使用本单位项目部印章的行为,本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陕西省泾河工程局
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| |
| 【编辑:刘占琴 责任编辑:杨少冬 审核:胡娜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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